市站各监督科,各区县(市)安监站,在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春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现建筑工地复工期间的安全平稳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今年春节放假期间我市以低温雨雪天气居多,建筑工地长时间停工造成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受控状况不明,尤其是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等部位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而且春节过后,务工人员同时大量进入施工现场,一些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容易出现思想松懈、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各单位应深刻认识春节长假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特点及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部署节后复工工作。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在春节放假前制定节后复工计划安排,春节后关键岗位人员应在作业人员进场之前进入工作岗位,由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对“班前会”和安全监理报告制度等文件的宣贯和部署工作。
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作业人员管理工作,对进场作业人员逐个登记造册,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根据不同的岗位,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调整好节后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特别是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和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先履行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班前会等必要程序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明确重点,扎实做好复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排查工作
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要求,对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复工安全检查。同时,要突出检查重点,切实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深基坑、高边坡的检查。重点检查支护、排水、坑边堆载、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要对深基坑、高边坡的位移、支护锚固内力、周边建筑物、管线等进行复测,检查深基坑、高边坡及周边土体的变形情况。
2、加强各类脚手架、支模架、卸料平台的检查。重点检查搭设材质、基础(悬挑梁)处理、杆件连接、连墙件、锚固拉接、构造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3、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桩工机械、架桥设施及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基础、结构构件、附着锚固(附墙支座)、动力装置、操控装置、安全保险装置、设备配电、安全防护设施、周边作业环境条件、安全检测等是否满足要求,并按要求进行试车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配电箱(开关箱)电器配置是否规范,漏电开关是否灵敏可靠,接零保护系统是否设置到位,外电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加强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盾构工程等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论证,以及“防中毒、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6、加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临建设施及消防设施的检查。重点检查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稳固,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7、加强扬尘防治的检查。重点检查扬尘防治“8个100%”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围挡设置是否坚固、干净、整洁,施工现场裸露黄土的复绿控尘措施是否落实,车辆冲洗装置、道路硬化、易起尘物料堆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复工申报程序
对申报节后复工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1、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自查自纠工作,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2、建设、监理单位应开展同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3、经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复查认为施工现场具备复工条件后,由项目经理、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由负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建设单位向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核查,并提供复工排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各方开展的复工前安全检查及整改复查记录等资料。
四、严格监督,认真开展复工核查工作
市站各监督科、各县(市)区安监站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复工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并对申报复工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1、核查重点:一是检查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对人员不到岗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全面复工。二是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排查,是否有排查记录,对未认真开展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文明施工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复工。三是检查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到位,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现场无记录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四是检查扬尘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对未认真落实环境治理“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不到位的,一律不允许复工。五是采用差别化管理方式,要对施工难度大、安全隐患问题较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监管。
2、各监督科、各县(市)区安监站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监督组、监督科负责人要对各项目的复工情况进行核查,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对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核查达不到复工条件、没有执行复工程序而擅自复工的建设项目,一律签发停工通知书,季度考评按不合格认定,对项目经理实施扣分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责任主体,一律认定上报责任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
附:节后复工隐患排查情况反馈表
2019年1月16日
抄报:市住建委
项目节后复工排查情况反馈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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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情况 |
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2、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3、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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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教育情况 |
1、进场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是否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是否开展“班前会”和安全监理报告制度的宣贯和部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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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 |
1、施工单位是否组织开展复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是否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2、建设、监理单位是否开展同步检查,形成检查记录。 3、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识别是否符合要求,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含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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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检查日期: |
检查及复工意见:
施工企业安全部门(签字、盖行政章):
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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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及复工意见:
项目总监(签字、盖行政章):
检查日期: |
检查及复工意见: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行政章):
检查日期: |
注:1、检查情况应附相应的检查记录及整改复查记录;
2、本表一式四份,建设、施工、监理、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